我們在平時生活中,當債權人可能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就是債務人進行財產(chǎn)轉移的,那么對債權人的利益肯定是有損害的,因此我們要怎么辦呢,接下來就讓小編為大家?guī)韨鶆杖素敭a(chǎn)轉移了怎么辦的詳細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一、債務人財產(chǎn)轉移了怎么辦
債務人有義務償還所負擔的債務,但是不乏有人通過轉移財產(chǎn),財產(chǎn)實物化等方式逃避債務。要解決這種問題,有以下幾種方法:
(一)行使撤銷權
如果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chǎn),根據(jù)《民法典》第七十四條的規(guī)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chǎn),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這里債權人在行使撤銷權的時候應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同時,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二)財產(chǎn)保全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作為執(zhí)行依據(jù)的法律文書生效后至申請執(zhí)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zhí)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chǎn)。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zhí)行。債權人可向有執(zhí)行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zhí)行前的財產(chǎn)保全,以維護債權人的權益。
二、債務人財產(chǎn)轉移如何認定
債務人在債務糾紛產(chǎn)生后,通過無償、以明顯不合理價格轉讓財產(chǎn),造成債權人債權實現(xiàn)受影響的,債權人申請撤銷的,轉讓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無償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chǎn)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chǎn)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 【不合理價格交易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chǎn)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三、債權人撤銷權和代位權的區(qū)別
(一)兩者針對的對象不同。
代位權針對的是債務人不行使債權的消極行為,通過行使代位權旨在保持債務人的財產(chǎn),而撤銷權針對的是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chǎn)的積極行為,行使撤銷權旨在恢復債務人的財產(chǎn)。
(二)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
撤銷權的行使以債實實施了處分財產(chǎn)逃避債務為構成要件,代位權行使要求債務人必須怠于行使其列到期債權,且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必須到期。
(三)兩者在效果上不同。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以后,如果沒有其他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債權人可以直接獲得財產(chǎn)。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以后,第三人向債務區(qū)還了財產(chǎn),該財產(chǎn)不能直接交付給債權人,而應當由法院代為保管,該債務到期后,再交付給債權人。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債務人財產(chǎn)轉移了怎么辦的相關知識,債務人如果是惡意轉移財產(chǎn)的行為,我們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