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體投標業(yè)績怎么算?相信這是很多投標人士想了解的問題,為了幫助大家解開困惑,下面本文就來介紹下相關的內容,感興趣的一起看看!
關于聯合體投標的業(yè)績如何計算,相關法律法規(guī)沒有進行規(guī)定,一般應依據招標文件的說明。聯合體投標人的業(yè)績,應該是組成聯合體的各自成員的業(yè)績合并計算。比如,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關工程項目五年里的業(yè)績,三家成員組成聯合體投標,三家成員負責的專業(yè)不同,但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業(yè)績,業(yè)績該怎么計算呢?
筆者認為,需要針對每個聯合體成員負責的部分分別附上各自的業(yè)績,最好以表格和目錄的形式進行說明,然后再附上業(yè)績的復印件、驗收證明等證明材料。比如a企業(yè)負責土建施工,就需要后附相對應的土建施工的施工業(yè)績。b企業(yè)負責本次項目的機電安裝方面的工作,就附上機電安裝方面的業(yè)績,并進行清楚的說明。
聯合體的內外關系
(1)聯合體的內部關系根據聯合體各方共同簽訂的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確定。為此,各方在組成聯合體時,應當依據招標投標法和有關合同立法的規(guī)定共同訂立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招標投標法對聯合體投標協議的內容有兩項特殊要求:一是應當在協議中約定聯合體各方擬承擔的具體工作內容,即各方的職責分工;二是約定各方應承擔的責任,此處的責任是指在中標后對中標項目有什么樣的權利、義務和違反義務后應當承擔的責任等內容。上述兩項要求均應當明確無誤。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2)聯合體對外的關系包括兩個方面:第一,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此處的“共同簽訂合同”,是指聯合體各方均應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受生效合同的約束。第二,聯合體各方應當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此處的“連帶責任”,一是指在同一類型的債權、債務關系中,聯合體的任何一方均有義務履行招標人提出的債權要求;二是指招標人可以要求聯合體的任何一方履行全部的義務,被要求的一方不得以內部的職責分工為由拒絕履行。當然,聯合體中代他人履行義務的一方,仍有權依據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的約定,向他人追償。
(3)聯合體對外開展具體活動。為了便于參加投標和執(zhí)行合同,聯合體各方可以共同指定聯合體中的一方作為聯合體的牽頭方,并在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中共同授權牽頭方代表所有聯合體各方從事參加投標和執(zhí)行合同等具體工作,包括委托牽頭方提交投標保證金、編制投標文件、參加開標儀式、澄清投標文件等具體事務。聯合體牽頭方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當然,聯合體各方也可以不確定牽頭方,而是由全體聯合體各方共同從事具體的投標活動和合同執(zhí)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