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況簡介
2005年12月我所人員對本市一小區(qū)15臺由某品牌電梯公司生產的tops-vr系列電梯進行監(jiān)督檢驗,發(fā)現其中有部分電梯安全鉗聯動機構存在以下現象:
1、電梯安全鉗聯動機構中軸與孔的連接采用銷軸聯接,銷軸為¢8mm的彈性圓柱銷。
2、拉桿與轉軸的聯接部位是采用焊接聯接,焊接部位,其中兩臺電梯在該處的焊縫呈開裂狀態(tài)(當日安裝人員私下對此處進行了部分堆焊),安全鉗聯動機構試驗試驗后,安全機構的短拉桿孔與轉軸有約30。角的相對轉動,同時短拉桿與轎廂底架相碰撞。
3、查看該電梯制造公司的安裝工藝卡,安裝工藝要求是:短拉桿與轉軸部位的焊接要求是“圓周焊,焊后修磨,噴金漆”;短拉桿與轉軸的聯接銷為圓柱銷,¢8×45-4。(注:檢驗機構即刻報當地監(jiān)察部門)
二、綜合分析
從該安裝工藝卡的要求來分析,短拉桿的聯接要求應是¢8×45圓柱銷是定位銷,短拉桿與轉軸的圓周焊接連接是起傳遞力的作用,其余3處的¢8×45銷軸起傳遞扭矩作用。所以造成上述情況及隱患有以下方面的因素:
1、短拉桿與轉軸的焊接不是采用工藝要求的圓周焊,只是在圓周相對180。的兩處地方點焊,焊接的連接強度不能滿足使用要求,因此焊縫在做安全鉗聯動試驗時被試驗載荷撕裂;
2、當安全鉗聯動試驗焊縫被撕裂后,由于彈性圓柱銷軸的抗剪切強度不足,試驗載荷在該處產生的轉動慣量導致其被剪斷或塑性變形,因此短拉桿孔與轉軸就產生了約30。角的相對轉動;
3、雖然安裝公司在隨后立即對這兩臺電梯的安全鉗聯動機構的短拉桿與轉軸間進行了部分補焊,但從現場環(huán)境來看,不能達到焊接工藝要求。同時從焊縫質量分析,焊縫明顯是經多次堆填堆積成形的,焊接強度難以得到保證。
4、其余3處的銷軸聯接由原來的圓柱銷改成了彈性圓柱銷,實際證明降低了其聯接強度。
三、結論和建議:
1、這種系列電梯的安全鉗裝置的聯動機構在制造過程中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因而造成了安全鉗聯動機構聯接強度無法達到使用要求,安全鉗聯動機構在動作時,由于聯動機構有相對轉動,并有卡阻,極易造成安全鉗裝置不動作;同時采用彈性圓柱銷的聯接部位,聯接強度不足,銷軸易被剪切或塑性變形,也會造成安全鉗聯動機構不動作,確實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2、建議該電梯公司對此結構的安全鉗聯動機構進行校核計算或改變聯接形式,并對存在類似結構電梯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改,以保障公共安全,同時建議各地市監(jiān)察及檢驗機構對排查、整改情況予以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