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發(fā)明侵權如何處罰
實用新型發(fā)明侵權的處罰是可能處以行政或刑事處罰。一旦被發(fā)現(xiàn)侵犯他人實用新型的,不管是被權利人投訴還是專利部門檢查到,侵權人首先就會受到專利部門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及時改正、接受罰款等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會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實用新型發(fā)明侵權如何處罰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六條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fā)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
第六十八條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負責專利執(zhí)法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下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