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與代理在法律意義上是否相同
不相同。委托關系,是基于委托人與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務的民事法律關系;代理則是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的行為,其兩者的根本區(qū)別在于:
一、僅就代理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種類型;而委托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礎而約定的合同關系,與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毫無關系可言,同時委托合同還適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經(jīng)濟行為和單純的事務行為,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不能適用。
二、代理,只適用本人與代理關系的第三人的關系,即代理屬于對外關系,否則,不成其為代理;而委托合同只適用于委托與受委托的對內(nèi)關系,舍此也不成立其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