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chǎn)清算糾紛主要有哪些
申請破產(chǎn)清算的相關糾紛種類主要包括:請求撤銷個別清償行為糾紛;請求確認債務人行為無效糾紛;對外追收債權糾紛;追收未繳出資糾紛;追收抽逃出資糾紛;追收非正常收入糾紛等。申請破產(chǎn)清算糾紛主要有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nèi)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nèi)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nèi),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